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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28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条 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含参加中职“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均可参加2018年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2890 人,33个专业。

第六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1.参加高职单独考试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必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pzwb.heao. 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2. 欲参加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预先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zkkjxy.net/)填报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学院提供各类考前服务。

第七章 考核科目及办法

第十三条 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共1份试卷);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4、考试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00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2、考核方式:高中生为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口生为专业技能测试;

3、考核分值:300分;

4、考核时间:4月1日下午13:00-15:00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最终形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

第十九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和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困难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8313111

电子邮箱:zkyjwbgs@163.com

第十二章 附件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385111

学院网址:http://www.zkkjxy.net

招生邮箱:zkkjzsb@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66000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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